我院拟采购给药器(谈判)一批,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参数及要求 |
1 |
给药器(谈判) |
若干 |
把药气储存在储雾罐再吸入,适用于婴幼儿、大儿童,各规格型号。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所要求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3、产品制造商与其指定产品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产品制造商与其指定产品代理商应答均无效;
4、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就所投产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至报名时间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站截图,时间以记录发布时间为准)。
三、供货期限暂定3年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学工程部(医技楼负一楼);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 0551-******;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请携带投标公司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谈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具体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学工程部
2024年11月12日